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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正式施行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1-03 14:11 打印

近日,济南市正式向社会发布《济南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据济南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办法》共九章四十七条,主要从社会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及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办法》进一步理顺了各级社会信用主管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工作职责,规范了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等行为,建立了信用联合奖惩的基本制度,规定各级各部门应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济南市将严格贯彻落实该《办法》,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依托“信用济南”网站、APP和微信公众号,开展各类信用惠民便企应用,让信用应用逐步融入百姓衣食住行,不断提升市民对信用价值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