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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信用济阳建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5-22 09:32 打印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之一,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区法院如何通过工作增强市场主体在济阳投资兴业的信心?对此,记者采访了区法院党组成员、专审委委员杨立新。
        记者:法院、法官是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能否发挥自身职责,将公平正义传递给各类市场主体,直接决定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成效。区法院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上有哪些具体举措?
        杨立新: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区法院立足工作实际,围绕营造良好商业环境这一核心,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工作,为济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拓展司法服务职能范围,提供便捷司法服务。高标准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实现诉讼服务“一站清”。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二是压缩解决纠纷耗时,提升办案效率。规范庭前会议,促进案件集中高效审理,减少当事人诉讼等待时间,压缩解决纠纷耗时。三是依法推进破产审判,妥善处置“僵尸企业”。院领导担任破产案件承办人,着力提高破产重整、和解成功率。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国资、人社、税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帮助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四是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护航区域经济发展。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活动,加大送法进企业力度,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意见建议。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依法规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记者:营商环境法治化,司法是最后、最坚固的防线。在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区法院有哪些具体的目标?
        杨立新:我们的具体目标是打造“五个好环境”。一是要积极参与平安济阳建设,打造安全稳定的好环境。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宽严相济,充分发挥刑罚功能,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正确评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改革创新行为,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刑事犯罪处理。二是要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引领作用,打造公平正义的好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鼓励公平竞争,制裁违约欺诈,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造充满活力的好环境。四是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实守信的好环境。五是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打造全民尊法守法的好环境。 
        记者:近期,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向好,各地企业纷纷复工复产。区法院是如何保障我区企业的复工复产活动的呢?
        杨立新:作为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疫情期间,区法院念好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快准稳”三字经。一是体现快。公平正义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高效实现。疫情期间,法院主动作为,充分利用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对涉企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开辟绿色通道,推出“云审理”诉讼服务举措,实现工作不断档。二是体现准。疫情对保障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司法实践中遇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优势,对工作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到提前预判,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做到临阵不乱。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还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让我们的决策因势而变,司法服务复工复产、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灵活有效,切实降低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三是体现稳。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步入复工复产阶段,区法院会更加紧握司法利剑,积极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对肆意毁约、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危害营商环境正常秩序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惩各类失信行为,配合涉企法治宣传,强化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维护营商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