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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布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消防事项将纳入征信平台统一管理

来源 :齐鲁壹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9-09 09:06 打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夏侯凤超

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20—2022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明确将消防事项纳入企业、个人征信平台统一管理。


《方案》指出,简化消防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适时在全市推行。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等多种手段,建设网上审批大厅,全力提升消防服务质量。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有序发展,出台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将有关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方案》明确,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国家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潜在风险大、有可能造成严重灾害后果的领域,以及隐患突出且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或场所,应加大检查力度,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其他场所原则上每年(自然年)不超过2次(不含监督复查)。

《方案》指出,2020—2022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开展打通生命救援通道工作,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四类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抓好老旧场所和新材料新业态的突出风险治理,集中消除存量隐患,严防严控增量隐患。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A级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老旧小区等集中排查整治,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实行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将消防事项纳入企业、个人征信平台统一管理,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消防失信“黑名单”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信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对严格守法、消防安全情况良好的单位,减少抽查频次;对积极配合执法、主动整改的,及时修复信用;对承诺严重失实、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或多次违法违规的,依法纳入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意见》要求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强化消防安全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意见》明确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出台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明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