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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2-07 19:22 打印

今年以来,济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疫情期间结合抽查宣传帮扶政策、丰富服务内容,注重在抽查中总结经验、创新措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寓管于服、强化指导、服务发展。

一、审慎结果判定,重在指导规范。一是保障企业权利,实施抽查时与企业做好充分的解释沟通,抽查结果由企业签字确认,保障企业申辩、异议的权利。二是落实“四张”清单制度,属于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情形且已改正的,抽查结果定性为“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三是统一列异标准,执法人员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时,进一步通过企业登记的电话进行联系,能联系到的指导企业尽快解决存在问题,不能仅住所失联就简单教条列入,已有106户企业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后未被列入异常名录。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抽查大力宣传帮扶政策,指导企业规范填报公示信息,提升市场主体信用意识。

二、创新监管措施,服务企业发展。针对在抽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因非主观意愿、填报大意失误被列异造成不良信用影响的问题,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十条措施》,按照“一般经营企业从宽、一般公示事项从宽、一般过失行为从宽、一般问题改正从宽、首次抽查企业从宽、不公示事项从宽”的六个从宽原则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不同情形的区分,审慎列入异常名录,经自贸区试行后在全市推广实施。后完善修订形成《包容审慎信用监管若干措施》,明确对十二种轻微情形不列入异常名录,指导企业及时更正,以柔性监管服务企业发展。措施实施以来已有650户企业符合《若干措施》要求没有被列入异常名录,避免了在招投标、政府采购、信贷融资、荣誉评优等方面受到限制,激发了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让更多企业感受到了包容审慎政策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