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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发展改革局全面开展政务失信案件自查

来源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2-28 14:45 打印

       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核心与关键,对社会主体的诚信认识与行为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是社会发展的“指挥棒”“风向标”。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的通知》要求,市中区围绕本区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的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是社会诚信建设的最大问题,整治政府机构失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中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签批,大力开展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摸排。区发展改革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列为被执行人、政府拖欠企业款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涉企合法约定义务等开展全面自查,凡存在政企纠纷且败诉案件的,要立即启动清理程序;建立《政府机构败诉案件工作台账》。对辖内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主体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主体进行全面梳理和登记,形成完整的工作台帐,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与法院建立推送机制,将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已败诉但尚未执行的案件情况及时推送至区信用办,区信用办将立即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清理。确保辖区不发生政务失信事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宣传。推动政府机构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各项合同约定,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和树立重商践诺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