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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济阳高质量发展 办理破产专班在行动

来源 :新济阳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1-26 17:00 打印

近年来办理破产逐步进入公众视野,成为新的关注热点。我们将围绕该指标的指标内涵、我区破产审判工作实际两个方面,对办理破产进行简单介绍和解读。
        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中的指标之一,主要是通过评估企业破产时的时间、成本、结果、债务回收率以及破产法律体系质量来衡量一个经济体办理破产的便利度和效果。“办理破产”衡量了国内一家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收回贷款所需时间、破产程序中产生的一切诉讼成本(包括法庭费用、破产管理费、拍卖费、评估费、律师费等)、企业经过破产程序后是继续运营还是会被分割出售、债权人能收回债务的比例,以及破产立法设计是否有利于恢复可行企业和清算不可行企业。
        今年以来,济阳区人民法院已办结破产案件3件,其两件系申请破产重整、清算的案件,在涉及申请济南市某地产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中,多次组织调解沟通工作,同时也邀请了住建委相关领导参与,组织召开听证会,最终因不符合破产条件,不予受理。原济阳县农业机械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在各方协调下办结。现有待办破产案件4件,针对破产难题确定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带头承办,组织专业研讨,同时向区政府作出汇报,结合破产审判府院联席会议制度 ,由政府组织部门与法院协调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税收处理、工商注销等突出问题,为破产程序运行提供外部保障。
        为深化“一次办成”改革和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按照我区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区人民法院作为牵头单位成立办理破产专班,责任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事业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人民银行济阳支行。
5月27日,办理破产指标专班在区法院703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专班会议,明确了专班各成员单位的在办理破产工作的分工,初步拟定了办理破产工作方案
        6月11日济阳法院发布了济阳法〔2020〕18号文件,确立了办理破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配档表,文件明确了十一条任务分工,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降低破产成本、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加强破产企业财产管理、探索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破解破产税务难题、推动简易注销便利化、健全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优化破产企业职工社保工作、做好破产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管理。
        8月3日办理破产专班向指挥部提出两份申请:1.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席会议制度》,2.申请设立破产援助基金。随即指挥部回函表示支持,同时要求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按规定贯彻执行。8月19日在法院703会议室,法院杨立新主持召开办理破产专班会议,杨名峰带领大家具体学习了《破产审判府院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和法院共同参加的破产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税收处理、工商注销等突出问题,形成高效府院联动机制,为破产程序运行畅通提供外部保障。各参会单位根据所涉业务职责,结合破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纷纷发表了看法及协调落实情况,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进一步推动了破产审判工作各政府职能部门同法院形成合力,健全了办理破产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