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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政务诚信倡导者,争做诚信服务“排头兵”

来源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6-04 15:41 打印

为规范社会信用管理,提高市中区信用水平,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多措并举推进政务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信用审批机制和社会治理方式。

一是提升依申请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出台《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通过推进政务诚信服务建设、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应用,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以信用信息应用为核心,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信用查询嵌入业务系统完善“信用+应用服务场景实现涉及市场主体主动承诺、审批替代型承诺、容缺受理型承诺三种信用承诺类型信用信息应查必查

三构建“3+4”政务服务信用标准模式。通过制定《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容缺受理工作制度》《申请人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三项工作制度以及《告知承诺清单》《容缺受理清单》《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四项实施清单,实行告知承诺信用监管事项“一单清、一口清”,切实实现“信用审批”标准化应用建设。

四是建立“双公示”信息常态化报送机制。进一步规范“双公示”工作归集路径、操作流程、数据标准,明确各科室“双公示”工作要求,建立“双公示”专人负责和协同处理机制,开展数据质量常态化自查工作,从源头减少问题数据产生,切实提高数据报送质量。

五是加强工作培训。今年先后组织了信用“联合奖惩”“信用核查”操作应用以及“双公示”工作应用两场培训,参加上级部门信用相关培训。通过培训,助力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等人员尽快掌握系统功能操作方法,提高信用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审批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型信用审批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制度、数据、平台、应用”四位一体模式,构建了衔接事前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的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既体会到简单、方便,又有尊重感、认同感,助力全区市场环境向信用为尊、优质为荣的方向发展,使优化营商环境往更加有深度、更加有效率、更加有内涵的方向延伸。